犯罪及犯罪构成要件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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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及犯罪构成要件04

第一部分:犯罪
A. 犯罪的概念、犯罪的迹象
I. 概念(第 08 条 - 刑法)
   1. 犯罪是指具有犯罪能力和责任的人故意或无意实施的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侵犯祖国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侵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社会主义经济所有制制度,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荣誉、尊严、自由、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侵犯其他领域社会主义法治秩序。
   2. 严重犯罪是指社会危害性重大,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
    3、有犯罪迹象但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行为,不属于犯罪,采取其他措施处理。
二. 犯罪迹象
1. 危害社会的行为
A。 概念:
- 社会危险行为是指对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或将会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 重大损坏:确定重大损坏的依据。
- 社会关系的本质受到侵犯
- 危险行为级别的性质
- 造成或造成的损害程度
- 错误的性质和程度
- 犯罪者的动机和目的
- 情况 - 犯罪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的社会政治。
- 犯罪者的身份
- 加重和减轻情节。
2. 刑法规定的行为
     可以说危害社会的行为有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行为都是犯罪,只有刑法规定的行为才算犯罪。
3、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实施犯罪的人是犯罪的主体。 犯罪主体是具有犯罪行为能力和犯罪责任的人。
           - 一个意识到控制自己行为的人(意志)
           -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只有达到一定年龄才成为犯罪主体。
             例如:
法律规定(刑法第58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犯罪,情节严重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犯罪,情节较轻的,不负刑事责任。
年满 16 岁的人对所有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由于受试者还不满14岁,他们的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也看不到后果。
综上所述,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具有:
- 理性认识自己的行为是否危险。
- 理性可以控制一个人的行为
- 没有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导致行为控制能力丧失的疾病。
- 足够老了。
4. 犯罪是有罪的行为:
错误概念
  是指一个人对其有意或无意实施的犯罪的心理态度(或者换句话说,一个人对危害其社会的行为以及该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表现为故意的形式)所持的心理态度。或无意)。
A。 故意犯罪:
意识到你的行为对社会是危险的,看到该行为的后果并让后果发生(间接意向性 - 直接意向性)
b. 故意犯罪:
     因疏忽而未预见到可能对社会造成危险后果的。 即使您看到或可以看到您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后果,但您认为它不会发生或可以预防。
     疏忽大意:由于疏忽而没有意识到可能对社会造成危险。 尽管我可以看到并意识到这一点。
无意识的过度自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对社会造成危险,但相信这种后果不会发生或可以预防。
c。 错误问题:
      因犯罪发生但经认定无过错,不负刑事责任。
d. 被认为无过错的案件
     如果犯罪行为发生但被确定符合犯罪人的期望和意愿。
意外事件:一个人做出了对社会危险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它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被看到。
正当防卫(另设条款):是指一个人为了国家、集体、自己和他人的合法利益而采取的行为。 对侵犯上述利益的人作出相应的反应。

第二部分:构成犯罪的要素
1. 概念:
     犯罪的构成是具有特定犯罪特征的一般特征的组合。 刑法中有规定。
2. 犯罪概况分类:
     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轻微程度,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 构成基本犯罪。
- 构成严重犯罪
- 减少犯罪。
三、构成犯罪的四个要件:
A。 犯罪对象
           概念:受到犯罪行为侵犯并受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 (与撞击物体不同的物体)
b. 犯罪客观性
     概念:犯罪的表现形式是外在的,是客观存在的,不能歪曲、歪曲。
      包括犯罪行为及其后果(注意必须有因果关系)。
c。 犯罪的主观性:
     是犯罪分子的内在心理活动和发展(思考、悔恨、悔罪、狡诈、不诚实等)
     仔细考虑犯罪是有意还是无意,并查看犯罪的后果(有罪、无罪)。
d. 犯罪主体:
     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法规定年龄的特定人(A特定人,有理由、意志、年龄)
专题:
      除了一般标志外,特殊主题还需要其他标志,例如:
- 职位和权力
- 职业、工作性质
- 与应履行的义务相关
- 年龄特征
- 性别
- 家庭和亲戚关系.

胡同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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